劳务派遣工超过退休年限需要注意什么

2024-07-18  来自: 新乡市众望人才资源 浏览次数:809


较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不遵守上述规定作出严惩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低于当地较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较低工资标准的法规只适用于劳动者,而超过退休年限的人员已退出劳动者队伍,所以在目前的劳动法规中并没有规定其获得不低于较低工资的报酬。

 当然,劳务派遣工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超过退休年限的人员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签订聘用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用、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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