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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超过退休年限需要注意什么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9/1 阅读:23
   较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国家实施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不遵守上述规定作出严惩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低于当地较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较低工资标准的法规只适用于劳动者,而超过退休年限的人员已退出劳动者队伍,所以在目前的劳动法规中并没有规定其必须获得不低于较低工资的报酬。
 当然,劳务派遣工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超过退休年限的人员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签订聘用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用、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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